会员制球会,特别是全封闭式会员制的高尔夫球会,作为一个以入会会员为服务主体的机构,在设施的运营发展、会员的入会资格和纪律要求,以及会集章程的编制及执行等多种事项上需要有做决断的组织与行事办法。
据2012年度《朝向白皮书》抽样调查显示,在会籍章程的制定与修改上,仅有14.3%的球会规定必须依照大多数会员意愿或会员理事会的意见方可进行章程修订,28.6%的球会规定可以听取会员或会员理事会的意见或建议进行修订,而更多的57.1%的球会对于会籍章程的修订态度为“俱乐部有权对章程进行修改而无需征求会员意见”或类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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